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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爱游戏平台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4-01-27 09:22:02


产品细节图

  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将整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巡察反馈意见后,全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要求分析问题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务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精心部署,全面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东湖高新区规划局落实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聚焦反馈问题逐一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打折扣;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不拖不等;对一些共性的、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明确具体实际的要求和整改方案,举一反三,推动阶段性整改目标落实,抓好长期整改。

  通过“三会一课”、局务会、市房管局培训会等形式,学习习关于住房和房地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区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大决策部署,成立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排查工作专班,形成风险台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

  成立房地产领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与部门、街道的联动,厘清胶囊房处置工作环节及有关部门职责,及时核查并书面督促整改,针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及时移交线索给属地街道并报告区政法委。

  对巡视巡察、审计督查、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明显问题整改情况做“回头看”,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和自查报告。同时,严格发挥纪检监督作用,纪检委员在关键节点多次召开推进会,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

  按照审计反馈问题清单,先后解决了公租房项目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等问题,督促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处置,按照“分类处置,能供尽供”的原则全力推进2021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未批先建”明显问题整治,通过组织专题会和各类培训方式,加强对各平台公司和街道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耕地保护思想意识,加强依法用地、合法批地的法规认识;将土地执法平台和一张图接入街道,共享执法监察信息平台数据信息;建立完善高新区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制定出台执法监管工作文件;保障土地执法工作经费,提升基层土地执法综合效能。

  三是加强基层土地执法指导,组织各街道开展耕地流出及土地卫片问题整改工作的专题培训会,对土地违法图斑整改要求、整改方式、处罚流程和标准做讲解和沟通,对具体违法案例进行剖析,对街道就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做监督指导。此外为各街道申请增加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用于街道在土地执法领域的巡查、监测、立案查处、整改恢复、培训、宣传、人员及设施设备的采购等,保证了赋权事项的有效运行。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已完成整改,后续将不断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坚持领导包案制,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信访评估制度,每月及时调查核实处理信访案件,及时办结。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的提高满意率。结合日常信访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信访工作学习研讨会,制定信访工作制度,不断的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督促物业企业退还多收电费,并向物业企业下发了《关于配合做好物业服务项目转供电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物业企业全力配合发改局、市场监督局及供电部门完成转供电改革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转供电价格宣传。

  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行政效率,制定《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增设不动产登记老年人专窗及绿色通道。2021年9月至今,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供绿色通道服务334次,代办帮办3930次,上门服务71次,收到服务对象赠送锦旗91面,感谢信168封;设立小微企业及企业服务专窗,将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税收登记时限由1个工作日压缩至90分钟内办结;增设政务分中心,分中心已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案件8204余件,方便业主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按照“一次取号、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模式,实现“一窗受理、一网办结”,同时申请人可通过免费邮寄方式领取证书,截止目前,我局免费邮寄不动产登记结果37265件,办理时长平均缩短15-20分钟;进一步压缩案件办理时限,注销、查封、异议、更正、换证(批量件除外)、夫妻增减名已实现即来即办,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事项全部“即时办结”,逐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服务效能,设置全程网办专窗5个,并配置了“不动产自助缮证终端”及“登记证明打印终端”,让企业及群众即来即办即领;开展不动产登记服务下社区活动,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业主“少跑路”,2021年4月起,我局陆续开展“交房即”、“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下基层/办实事”、“不动产+婚姻登记”、“武谷丰登”等活动共计49次,以流动的方式进民政部门、街道、社区等,把不动产窗口搬进“家门口”,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指南,办理并核发不动产证书1014余本。

  一是针对小区垃圾清运点等基础配套设施规划缺乏长远考虑的问题,在新申报项目的规划方案阶段,加强对规划方案的细化指导,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在规划方案中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同时督促物业企业采取增加消毒的喷淋、喷砂、增加卷帘门、定期冲洗地面等措施处理好垃圾清运问题。结合区爱卫月活动,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物业服务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工作主体,对辖区214个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明显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一同营造物业小区清洁、美好、健康的居住环境。

  二是针对市政配套设施规划难以落地的问题,召开集中学习研讨会、组建思想教育交流群,提升全局干部职员的政治站位和主动服务意识。同时,对于拟出让土地项目,提前厘清地块周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对于在建或拟建项目,主动提示督促项目主体快速推进前期工作;对于未纳入城建计划项目,积极建议帮助片区平台公司申报纳入城建计划,目前巡察反馈案例正依法依规开展道路建设工作。

  三是针对规划变更不够合理的问题,加强方案论证,加强控规变更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优化变更流程,制定了控规变更手册,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武政规〔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开展控规变更工作,确保规划变更流程的合法性。

  加强存量项目清理,按照按照“政策引导、多方约谈、协同促开、以收促建”的方式,加快以清促开、盘活存量。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招商把关、服务跟进、开工落地”的全流程跟踪服务,严控新增闲置土地项目。

  一是全力化解违规抵押项目风险,约谈开发企业并下达《督办函》,针对开发企业失信行为信用扣分,督促企业完成剩余已出售未解押房屋解押工作,引导购房人通过司法途径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在建项目资金监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除日常巡查开发企业销售现场公示外,增加了预售资金首付款交存的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市房管局划转至区监管账户的预售资金,成立区级监管账户工作专班,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跟踪审计,严格实施该项目资金收支封闭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资产用于后期工程建设和农民工工资。

  三是妥善处置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成立东湖高新区防范化解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保交楼”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化解路径,制定“一企一策”“一楼一策”工作方案,督导开发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同时,加强现场巡查,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督促项目竣工交付。

  四是针对车位交易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报请上级部门尽快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提供有效制度支撑。对于巡察反馈的具体案例,已会同属地街道协调建筑设计企业考虑业主的停车需求,制定多元的车位租赁方案,解决停车问题,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停车秩序管理,保障小区业主舒适的生活环境。

  五是针对延期交房违约金退款不及时的问题,我局多次搭建会商平台,督促企业对违约赔偿事宜进行研讨,拿出合理解决方案,经协调,企业已支付部分违约赔偿金。同时,我局引导购房人通过司法途径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房地产经济机构监管,已督促46家企业规范企业名称和营业范围,严格把关企业备案申请,建立房管、市场监管、工商管理等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住房租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监管,2020年后,个别住房租赁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突然停滞,公司现金流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导致大量租赁纠纷,对于以上问题,我局格外的重视,立即报请管委会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规划(房管)局、市场局、公安局、司法局等多部门组成的住房租赁风险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案。一方面定期跟踪退还欠款进度,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租赁纠纷协调情况,督导企业持续兑现欠款;一方面深化长效机制,规范租赁市场秩序,聚焦从业主体登记管理、房源发布、资金监管、纠纷调处、联合监管等关键环节,量化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监管尺度,建立房管、市场监管、工商管理等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主动掌握高新区房地产租赁市场从业主体信息,做到“应备案,尽备案;应纳管,尽纳管”。

  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交易资金管理,改进监督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预防,建立督查常态化机制,开展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规范经营。针对巡察反馈具体案例,我局已对其不规范经营的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其信用信息扣分并挂网公示,引导投诉人向辖区派出所报案,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四是逐步加强胶囊房整治,压实社区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管责任,同时也加强了与区综治、属地街道等部门的联动,严格按照上级关于 “胶囊房”整治工作的规定,在受理线索后,第一时间督促社区物业企业入户核实确认,并下达法律文书督促责任人限期整改,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及时报告综治部门牵头组织并且开展全区“胶囊房”整治工作。同时,指导并督促物业企业加大了巡查力度,及时有效地发现、劝阻、上报“胶囊房”问题,并在街道牵头组织的联合执法工作中积极履职。

  一是督促物业公司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任部门,协助做好救助工作。逐步加强与应急、消防、特等设备等部门的联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对物业小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巡察反馈具体案例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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